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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工作人员

    信息发布者:师丙孝
    2023-11-27 17:22:02    来源:人文商都   转载

    乌兰察布科技馆招聘工作人员啦!

    乌兰察布科技馆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


    其中

    展览讲解员13人

    (本科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专业不限)

    办公室工作人员3人

    (专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专业不限)

    科普大篷车驾驶员1人

    (高中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专业不限,要求拥有B1以上驾驶证且取得三年以上,无重大事故记录)


    薪资待遇:

    每人每月工资(含“五险”)

    按4000元左右标准执行

    并享受法定节假日


    招聘办法:

    分笔试(公共基础知识30分,写作70分)、面试等环节

    笔试占60%,面试占40%


    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5日-11月29日


    具体公告

    ↓↓

    2023年乌兰察布科技馆

    购买服务项目岗位招聘公告

          为充分发挥乌兰察布科技馆科普主阵地作用,提升科技馆公共科普服务能力,切实保障科技馆正常运行,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技馆岗位服务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科技馆基本情况

          乌兰察布科技馆总面积1.73万平方米,包括6个常设展厅8600平方米,5个科普活动室712平方米,两个特效影院871平方米,展览教育面积共10183平方米,具有展览教育、科学实验、科技培训等多项科普功能。目前,场馆内布有科学探索、儿童科技乐园、精神谱系 科学华章等8个主题展览,年接待公众12万人次。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乌兰察布科技馆展览讲解、办公室文职、科普大篷车驾驶员等岗位工作人员17人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服从馆内工作安排,有大局意识,热爱科普事业。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乌兰察布市科协《关于实施科技馆主题展览教育购买服务项目方案》确定公开招聘岗位和数量,通过乌兰察布市融媒体及乌兰察布市科学技术协会官网发布《2023年乌兰察布科技馆购买服务项目岗位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在乌兰察布市科学技术协会官网(http://www.wlcbkx.org.cn/)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5日上午9:00至11月29日下午17:30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填写报考信息,通过报考信息生成《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当阅读《诚信承诺书》,在报名网站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即视为报名人员已签署《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需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照片下方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
         (2)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
         (3)展览讲解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的扫描件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留学回国人员须上传《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科普大篷车驾驶员岗位需上传学历证书、驾驶证以及无重大事故证明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5)岗位需求表中明确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材料要求四个角露出,字迹、公章清晰,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


         5.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6.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人员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电话号码无法接通,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如在填写所学专业一栏时未按照毕业证完整正确填写,导致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8.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环节由乌兰察布科技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抽调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在报名网站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资格审查采取边报名边审核的方式进行。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报考人员对《2023年乌兰察布科技馆购买服务项目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报考咨询电话。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9:00—11月30日17:30
         3.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在资格审查时限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专业条件。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需求人数与报名人数比)。报名结束后,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乌兰察布科技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是否调整比例。
         (3)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考生只允许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分,写作70分。
         (4)科普大篷车驾驶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全部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5)考生需提前到达指定考场,按照规定参加笔试,笔试过程中缺考、作弊等考生个人原因未完成考试的,由考生自己承担后果。
         (6)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统一线上公布。
         2.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同一岗位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数。
         (2)进入面试环节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需求人数时,由面试评委组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各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养。应聘人员在面试过程中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应答,不按规定作答者按违纪处理。
         (4)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一)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乌兰察布市三甲医院进行,标准参照乌兰察布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七、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乌兰察布科技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四)被考察人员达不到购买服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该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乌兰察布市科协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其他单位录用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每年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期为3年,实行年度考核,聘期结束后按照考核结果至少淘汰1名,其余人员续聘。


         (六)被聘用人员岗位如在6个月内出现空缺,由乌兰察布科技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岗位空缺是否递补。


         九、纪律和监督

         (一)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执行应聘人员考试诚信制度。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格执行各项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待遇

         购买服务岗位工资每人每月按4000元左右(含五险)的标准执行,享受法定节假日。


         十一、其他事项

         (一)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本次招聘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每个环节只能递补1次。递补人员由乌兰察布科技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乌兰察布市科协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本公告由乌兰察布科技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二、咨询、举报电话

          有关咨询、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178-0471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474-8185151(工作日期间)

                                      13514746565

                                      18647407778


         附件:2023年乌兰察布科技馆购买服务岗位需求表


    乌兰察布科技馆政府购买项目

    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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